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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

2024-11-14 17:31:29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

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
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7號 2015-09-25

  根據(jù)房地產(chǎn)權屬轉移契稅征管中遇到的實際情況,現(xiàn)將下列情形契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:

  一、根據(jù)人民法院、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發(fā)生土地、房屋權屬轉移,納稅人不能取得銷售不動產(chǎn)**的,可持人民法院執(zhí)行裁定書原件及相關材料辦理契稅納稅申報,稅務機關應予受理。

  二、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納稅人在辦理契稅納稅申報時,由于銷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企業(yè)已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或者被稅務機關列為非正常戶等原因,致使納稅人不能取得銷售不動產(chǎn)**的,稅務機關在核實有關情況后應予受理。

  三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國家稅務總局

2015年9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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